普通公务员体检银屑病 公务员体检银屑病会检测出来吗

作者:小博 时间:24-10-07 阅读数:3人阅读

有皮肤病,请问能考公务员么,体检能通过么

1、可以的。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: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、精神病史、癔病史、夜游症、严重的神经官能症(经常头痛头晕、失眠、记忆力明显下降等),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,不合格。

2、传染性疾病:如肝炎、艾滋病等传染病可能会被视为公务员体检不合格的原因。这是因为公务员需要在工作中代表政府形象,需要保证一定的健康水平。心脏病:如高血压、冠心病等心脏病可能会影响公务员的工作能力。

3、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,不合格。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,合格。

公务员体检不合格的标准

1、身体状况公务员考生体检时需要具备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,没有任何严重的慢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。一些常见的不合格情况包括:高血压、糖尿病、癫痫等。此外,个别传染性疾病也会被视为不合格因素。视力、听力和言语对于某些需要长时间处理文件、接待外事来访等岗位,良好的视力是必要的。

2、公务员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共有八种,具体如下: 检查出传染性疾病,如淋病、尖锐湿疣等。 双眼视力在矫正后低于8,存在视功能损害。 患有风湿性心脏病、心扒前肌病、冠心病等。 血压测量结果未达到标准。 患有慢性胰腺炎、溃疡性结肠炎等。 检查出血液系统疾病。

3、超重或肥胖可能导致体检不合格。某些公务员职位对身高、体重有特定要求,超出限制可能被视为不合格。 特殊职位对身体健康有额外要求,如警察需要良好体能和身体素质。若体检中体能状况不佳或存在运动障碍,可能导致体检不合格。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情况的公务员,体检结果可能不合格。

4、公务员体检不合格主要有血压超出范围、视力不合格(特殊岗位)、肝功能常规检测中谷丙转氨酶超出范围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、血检中白细胞、血小板超出范围、尿检中的各种不合格、其它问题等等。

公务员体检皮肤病是什么标准

不能是白癜风,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。根据查询我国人民政府官网得知,截止2023年4月12日为止,我国公务员报名体检时对于皮肤病的要求是,不能是白癜风,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。国家公务员,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,行使国家行政职权,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。

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: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、精神病史、癔病史、夜游症、严重的神经官能症(经常头痛头晕、失眠、记忆力明显下降等),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,不合格。

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:不能患有白癜风、牛皮癣等相应的皮肤病,也不能患有结核病,更不能患有冠心病、心肌炎等心脏疾病。

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如下: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,不合格(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)。法医、物证检验及鉴定、信息通信、网络安全管理、金融财会、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、交通安全技术、安全防范技术、排爆、警犬技术等职位,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,不合格。第二条色盲,不合格。

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是不能患有白癜风、牛皮癣等相应的皮肤病,不能患有结核病,不能患有冠心病、心肌炎等心脏疾病,更不能患有肝炎、肝硬化等疾病,也不能患有一系列的传染性疾病。

银屑病能不能通过公务员体检

1、不能。根据查询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第三条规定显示,“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(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,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(如五官畸形、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、步态异常等),不合格。”所以银屑病只要有就不可以报考,不管轻重。

2、第二条色盲,不合格。色弱,法医、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,不合格。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(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,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(如五官畸形、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、步态异常等),不合格。第四条纹身,不合格。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,不合格。

3、有规定~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、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神经性皮炎,白癜风,银屑病,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(共同生活)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不能录用。

银屑病患者可以通过公务员体检吗

不能是白癜风,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。根据查询我国人民政府官网得知,截止2023年4月12日为止,我国公务员报名体检时对于皮肤病的要求是,不能是白癜风,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。国家公务员,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,行使国家行政职权,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。

警校入校身体复检是非常严格的。依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,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合格: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,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,如五官畸形、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、步态异常等,都将视为不合格。

不能。根据查询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第三条规定显示,“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(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,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(如五官畸形、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、步态异常等),不合格。”所以银屑病只要有就不可以报考,不管轻重。

肢体功能障碍,不合格。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,不合格。嗅觉迟钝,不合格。乙肝病原携带者,特警职位,不合格。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:血常规:检查血常规可以发现是否贫血,血液病和肝、脾的病变。尿常规:一般肾脏病变早期可以通过检查尿液发现,也是肾脏或尿路疾病的第一个指征。

不能录用。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,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、疤痕、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,不能录用。第十三条 淋病,梅毒,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,非淋球性尿道炎,尖锐湿疣,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,不能录用。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。

您好,中公教育为您服务。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并没有对银屑病有相应的规定,正常情况下体检是不会受到影响的,建议您放松心情,耐心等待体检。公务员体检标准等信息您可以上: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://tj.offcn.com/?wt.mc_id=bd14672查看。如有疑问,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。